
1、《药品委托生产批件》的有效期为二年。药品的生产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对于委托生产的药品,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和监管程序,确保其生产过程符合法规要求。因此,《药品委托生产批件》的有效期为二年,是为了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的规范性和安全性,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不得超过3年。药品生产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注销的情况:主动申请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重新发证的;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或者注销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依法被吊销或者撤销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3、药品委托生产批件的有效期为二年。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委托生产批件》有效期不超过二年,且不得超过该药品注册规定的有效期限。
【答案】:D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其复方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多组分生化药品,中药注射剂和原料药不得委托生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调整不得委托生产的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委托生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故选D。
【答案】:A 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委托生产;但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委托生产的范围,是注射剂、生物制品。但不含疫苗制品、血液制品。其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委托生产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药品的委托生产,但疫苗等某些特殊药品除外。此前审议的疫苗管理法草案也规定,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具备疫苗生产能力,不得委托生产。但在实践中,疫苗生产有自己的特殊性,即一条生产线只能生产一种疫苗。目前,我国支持新型疫苗尤其是多联多价疫苗的研发和产业化。
1、【答案】:C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条: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接受委托生产药品的,受托方必须是持有与其受托生产的药品相适应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疫苗、血液制品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药品,不得委托生产。
2、《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疫苗、血液制品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药品不得委托生产。
3、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委托生产;但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不能委托生产的药品包括如下:疫苗制品: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疫苗制品不能委托生产。这是因为疫苗制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需要得到严格的控制和保障,而委托生产可能存在质量不可控、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因此必须由药品生产企业自行生产。